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韩最大在野党党首结束12小时检方讯问:真相将在法庭揭晓******
中新网1月11日电 综合韩媒报道,“真相最终将在法庭上揭晓。”当地时间10日晚22时42分许,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在接受了12小时的检方讯问后,走出检察厅。
当天,李在明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到案,就涉嫌贪腐一事接受检方传讯。韩媒指出,第一大在野党党首任内接受检方传讯尚属首次。
检方将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李在明涉嫌2016年至2018年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为门户网站NAVER、斗山建设、CHA医院等企业提供建筑许可或土地用途变更等便利,以此要求这些企业向其担任主席的城南足球俱乐部(城南FC)提供170多亿韩元的赞助。2018年,在野的正未来党等党就此向检方举报。
韩媒指出,检方当天或集中调查了向城南FC提供赞助的企业是否在获得城南市政府各种许可时进行了不正当的委托、赞助是否有代价、李在明是否介入拉赞助的过程等嫌疑。据悉,李在明就检方大多提问以已提交书面陈述来作答,并否认了曾介入球队拉广告等质疑。
李在明走出检察厅后表示,答案很明确,(检方)定会起诉。但他没有接受记者提问,同等候在场的支持者握手后随即乘车回家。
检方计划不再传唤李在明调查,预计最晚月内将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韩朝野激烈争论
李在明10日前往检察厅接受调查,引发韩国朝野双方展开激烈争论。
共同民主党表示,将现任第一在野党代表传唤到检察机关,在韩国宪政史上尚属首次。
共同民主党将检察机关对李在明的调查定性为对该党的镇压。该党认为,政府表面上谈论法治,但实际上是为了消除政敌。
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对共同民主党的集体抗议指出,此次事件是李在明的个人问题,不能将司法问题看作是政治阵营的问题,希望能查明相关事件的真相。
在朝野对峙的情况下,李在明11日将在自己的选区仁川桂阳区视察民生现场,12日将召开新年记者招待会。报道指出,届时将发布谴责尹锡悦政府和检察机关的信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